Treaty
会议
Share meeting
全文
1. 满意地注意到大多数国家业已批准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2. 注意到截止2002年11月28日为止,已有164个缔约方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伦敦修正》、142个缔约方业已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哥本哈根修正》、84个缔约方业已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蒙特利尔修正》,但仅41个缔约方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北京修正》;
3. 进一步注意到《北京修正》在作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交存第20份批准文书之后第90天,亦即2002年2月25日开始生效;
4. 念及普遍参与是确保保护臭氧层的必要条件,因此促请所有尚未这么做的国家批准、核准或加入《维也纳公约》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各项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