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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Decision
Status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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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Funds, Implementation
全文

缔约方第六次会议在第VII/7号决定中决定:

1. 赞同推选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日本、波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为代表非按第5条第1款行事缔约方的执行委员会成员, 并推选阿尔及利亚、阿根廷、中国、哥伦比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喀麦隆和泰国为代表按照第5条第1款行事缔约方的执行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

2. 赞同推选澳大利亚的约翰·怀特罗先生为执行委员会主席, 阿尔及利亚为副主席,任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