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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Decision
Status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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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Reporting, Economic assessments, Ozone
全文

缔约方第四次会议在第IV/13号决定中决定:

1. 赞赏地注意到科学评估小组、环境影响评估小组及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在1991年11月-12月报告报导的所做工作;

2. 请技术和经济评估小组及其属下的技术和经济选择委员会每年就减少受控物质使用和排放方面的技术进展向《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提出报告,并评估代用物质的使用,特别要注意它们对全球升温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3. 请上述三个评估小组增订它们报告的内容,并至迟于1994年11月30日提交秘书处,以供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审议。这些评估的范围应包括1991年评估中所讨论的所有各个重要方面,要加强着重甲基溴。科学评估的范围并应包括次音速飞机对臭氧的影响;

4. 鼓励各小组每年开会一次,使小组的联合主席能够通过秘书处提请《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注意任何他们认为值得加以注意的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