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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sion
Status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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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Compliance, Imports, Funds, 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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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到纳米比亚已于1993年9月20日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1997年11月6日批准了《伦敦修正》。该国已被列为依照《议定书》第5(1)条行事的缔约方,且执行委员会已于1995年核准了该国的国家方案。自该国国家方案获得核准以来,执行委员会已从多边基金中拨款406,147美元,用于协助该国依照《议定书》第10条履行其义务;

2. 纳米比亚的附件A第一类物质的基准量为22耗氧潜能吨。该国汇报说,其2000年和2001年的附件A第一类物质的消费量分别为22和24耗氧潜能吨、且其在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这一消费量冻结控制时期内的附件A第一类物质的消费量为23耗氧潜能吨。为此,在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这一控制时期内,纳米比亚未能遵守《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A条为之规定的义务;

3. 请纳米比亚向履行委员会提交一项附有具体时间指标的行动计划,以确保该国迅速恢复到遵守状况。纳米比亚或愿考虑在其行动计划中订立旨在把其进口量冻结在基准水平和支持实施逐步停用时间表的进口配额,以便禁止消耗臭氧物质设备的进口,并订立旨在确保在逐步停用方面取得进展的政策和规章条例;

4. 密切监测纳米比亚在逐步停用消耗臭氧物质方面的进展情况。只要纳米比亚努力设法依照《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实行特定的控制措施,便应继续把该国列入履约情况良好的缔约方行列。在此方面,该国应能继续得到国际援助,使它得以依照缔约方会议针对违约问题可能会采取的措施指示性清单的A项履行其承诺。然而,缔约方谨此通过本决定、并根据指示性措施清单的B项,告诫纳米比亚,设若该国未能及时回到遵约状态,则缔约方便应考虑采取指示性措施清单的C项中所列措施。这些措施可包括酌情采取第4条所规定的行动,诸如确保停止(违约所涉)氟氯化碳的供应,并确保出口缔约方不再助长违约状态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