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aty
会议
Share meeting
全文
[来源:缔约方第三次会议报告第60段]
由出席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的代表瑞典、芬兰、挪威、瑞士、奥地利、德国和丹麦政府的代表团团长发表
我们,瑞典、芬兰挪威、瑞士、奥地利、德国和丹麦的代表团团长,认为最近对平流层内臭氧层状况的分析要求在1992年缔约方第四次会议上采取更加严厉的控制施。
我们还认为用过渡性物质替代受控物质的做法应做到规模尽可能小,时间尽可能短。
我们注意到,伦敦决议敦促依照议定书第2条第11款的精神,通过更严厉的控制措施以保护臭氧层。
因此,我们表明我们坚定的决心,尽快但决不迟于1997年淘汰《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的氟氯化碳、哈龙和四氯化碳的生产和消费,尽快但不迟于2000年淘汰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我们还认为必需压缩《蒙特利尔议定书》内商定的时间表,同时适当顾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我们还决心不迟于1995年将过渡性物质(HCFCs)的利用局限于 某些具体的关键用途,在这些用途方面没有气体更适宜的替代物质或技术,并在技术上一旦可行时停止其使用。
内罗毕,1991年6月19-21日